孟谭还是不搭理他。
林肆举了一会儿帕子,手都有些酸了,见孟谭不接,有些无奈地想放下手。
他手刚要垂下来,孟谭就伸出了手,迅速抽走了那张帕子。
林肆眨了眨眼,看着空了的手,又看了眼孟谭。
孟谭的神色没变,但眼帘垂了下来,长长的睫毛在苍白的皮肤上撒下一片阴影,嘴角轻轻抿起,带着些示弱的滋味。
他拿着被浸湿的帕子,随意地抹了几下脸,把脸上的脏污大致擦了擦。
林肆注意到他手腕上的麻绳还没解,双手并在一起擦脸,姿势有些别扭。
那麻绳有裂口,材质也糙,孟谭被捆着拽了一路,手腕那圈皮肤红紫红紫的,腕骨那块已经破了皮,渗出的血丝把绳子染成了红褐色,在他白皙的皮肤上衬得触目惊心。
林肆盯着他手腕看了会儿,又回头看了眼西屋,王桂香还在里面套被子。
他犹豫了一下,对孟谭比划了一下,然后转身走到堂屋里去。
孟谭没看懂他比划了个什么,也毫不在意他的离开。他把脸上那些黏腻的东西擦干净后,手摸到脖子上的那圈绷带,顿了顿,没拆开,直接把帕子扔回水盆里去。
过了几秒,林肆从堂屋里走了出来,手上多了把剪刀,径直走向孟谭。
孟谭一扭头看到那把剪刀,在太阳下闪着森森寒光,瞳孔骤缩,身体猛地一僵。
他警惕地看着林肆,脸色紧绷。
林肆没注意到他的表情,走过来,轻轻地拽起孟谭的手腕,在他死死盯着自己的眼神里,把他手腕上的绳子剪断了。
麻绳断掉在地上,孟谭的手腕上留下一圈深深的勒痕,皮破的地方血已经凝了,黑红的一小片。
孟谭身体还绷着,看着自己蓦然没了束缚的双手,还有些没反应过来。
他都做好了最坏的打算,想到了这家人为了防止他逃跑会挑断他的手腕脚腕,唯独没想到林肆会这么干脆地把捆着他的绳子给剪了。
他还以为这对母子在彻底“驯化”他之前,会把他当牲口一样捆上个把月呢。
孟谭抬头看林肆,林肆咧嘴冲他笑了笑,露出白晃晃的牙齿,眼睛透亮,看上去并没什么坏心思。
他迎着孟谭算不上友好的视线,指了指孟谭的手腕,又指了指盆里的水,意思是让他也清洗下手上的伤。
孟谭垂下眸,敛去眼底的复杂,缓慢地点点头。
这个哑巴看上去心肠不坏。
如果是这样,比起精明的王桂香,林肆就是他逃离这儿最大的突破口。
这边孟谭心里还在算计,那边王桂香已经整理好屋子,从房间里走了出来。
她眼尖,一眼瞅见地上断掉的麻绳,眉头一皱。
但最后看着林肆和孟谭还算和谐的相处姿态,她还是没骂出口,只叉着腰对林肆吼道:“傻站着干嘛,你看看她这一身,跟要饭的似的。去把洗澡水给端到茅房,让她洗洗那身气!”
林肆一骨碌站起来,连连点头,去灶房里搬水。
孟谭则被王桂香赶着往茅房走,一边走王桂香还絮絮叨叨地阴阳怪气。
孟谭这次没甩脸色,一直低着头,看上去乖了不少,王桂香看在眼里,满意了许多。
就是嘛,都被买来当她家媳妇了,还清高个什么劲,接受现实才能过上好日子,要再那副死样子,她肯定要让这丫头尝尝皮开肉绽的滋味。
也不知道她家石娃子刚刚跟这小丫头说什么了,这一会儿没见就跟变了个人似的。
看来石娃子在这一块还是有天赋啊。
王桂香越想越美滋滋,已经想到自己啥时候能抱上大孙子了。
等把孟谭塞进茅房,让林肆把水搬进去,又让林肆拿了一套他平时穿的衣服过来丢进去。王桂香特意站在门口,大声来了句:“石娃子你就站在门口看住,别让你媳妇跑了啊。”
林肆乖乖点点头。
……
孟谭的澡洗了半个多钟头。
王桂香脾气已经到了临界点了,隔着门就开始嚷嚷:“洗那么仔细干啥?水都凉了!山里水贵,你不知道啊?上辈子是娘娘命吗?!”
里头没人应她,只有哗啦啦的水声。
她又想骂,被林肆拉了一下袖子。
林肆看过剧情,当然知道孟谭有轻微洁癖。
小少爷从小娇生惯养着长大,让他在这么简陋还又脏又臭的茅房待着,已经是在他雷点上蹦哒了,孟谭现在估计洗得特崩溃。
王桂香就看着她儿子胳膊肘往外拐,不仅不让他骂孟谭,还指了指灶房,示意锅里的水还热着,能添。
“就你惯的!还没过门的媳妇比对你妈都上心!”
王桂香甩开他的手,但也没再喊了,嘟囔着进了灶房,干脆眼不见心不烦地去切菜,把菜板剁得砰砰响。
林肆任劳任怨地把热水舀进一个豁了口的搪瓷盆里,端到茅厕门口,说不出话,只能使劲敲了木板门几下。
门内水声停了,缓缓打开了一条缝,一只白得发光的手伸出来,把盆拉了进去。
林肆又哒哒哒地跑回堂屋,把中午没做完的木工搬了出来,搬了个凳子坐在茅厕门口,手里拿着根木头,认真地削着,等孟谭出来。
又过了十来分钟,茅厕的门终于开了。
孟谭站在门口,头发还是湿的,半长的头发披散着,水珠子顺着发梢往下滴,把肩头的衣裳洇湿了一小片。
他洗掉身上那层污渍后,更是白得不像话。眼睛是深褐色的,瞳仁大,眼尾微微往上挑,看着人的时候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冷。
他就站在茅厕门口,用这样的眼神直勾勾地盯着林肆。
刚刚好不容易柔和了些的脸色又冷硬了起来,林肆光是看着都能想象出孟谭这澡洗得究竟有多憋屈。
林肆没忍住,迎着孟小少爷铁青的脸色,轻轻勾唇笑了一下。
孟谭看着他的笑,脸色更不好看了。
他脖子上的绷带被他洗了洗,没那么脏了,湿漉漉地在喉间绕了几圈,把喉结那块遮得严严实实。
他身上穿的是林肆的衣裳,一件灰蓝色的长袖布衫,底下是一条黑色七分裤,露出白皙修长的一截小腿。
林肆的衣服被他穿在身上,不仅不大,还挺合身。他还愣是给那身平平无奇的衣服穿出了另外一种味道,人把衣裳给衬得贵气了,像是城里百货公司橱窗里的模特,有种雌雄莫辨的感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