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之爽挂了王书雅的电话,在办公室里坐了一会儿。
周正阳。
这人在县医院待了不到两个月,干了三件事:推高价达芬奇手术坑病人、术后管理稀烂差点出医疗事故、现在又伪造检测中心公文来套灵液配方。
仗着背后有省卫健委的方副厅长做靠山,为非作歹。
曹之爽把快递单揣进兜里,出了加工厂,骑摩托回家。
小灰趴在院门口晒太阳,看他回来,摇了摇尾巴,又趴下了。
曹之爽进了西屋,把门关上。
他从抽屉里翻出厌胜书,翻到“灭踪”那一章。
厌胜术里有不少处理痕迹的法子,但大部分是对付灵气残留和术法痕迹的。对付一具肉体凡胎的尸体,厌胜术的手段反而不够干净。
火化?太招眼。
埋?桃花村这边全是黄泥地,挖坑容易,但时间一长,尸气上浮,狗都能闻出来。
扔河里?下游就是县城的自来水取水口。
想来想去,最干净的办法,就是让尸体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。
连骨头都不剩。
想了想,曹之爽掏出手机。
通讯录翻到最底下,找到一个没存名字的号码。
这号码是他在陈朵朵身上下了拘灵粉之后,趁她不注意在宾馆前台查到的……
他拨了过去。
响了七八声。接了。
“谁啊?”陈朵朵的声音带着起床气,闷闷的。
“我。”
那边安静了两秒。
“曹之爽,你怎么有我电话?”
“你猜。”
陈朵朵没搭理这个话茬。
“什么事?”
“借个东西。”
“借什么?”
“你身上应该有那种能吃人的虫子吧。”
电话那头又安静了。
这回安静的时间比较长。
“你要干什么?”陈朵朵的声音里没了起床气,语调警觉。
“我要处理一个人。”
“你杀人?”
“对。”
曹之爽回答得干脆利落,跟说今晚吃什么一样。
陈朵朵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好一阵。
“曹之爽,借蛊虫给你吃人,这个忙可不小。你之前说让我帮你一次——”
“这是两码事。”
“哪两码事?”
“借虫子又不是不还你。用完就还回去,顶多在外面住一晚,还能混顿饱饭,回来吃几天都不饿。怎么说呢,我这是帮你养蛊虫。”
电话那头没声了。
过了五六秒,陈朵朵“噗嗤”笑了。
这个笑不是高兴的笑,是被气笑的。
“曹之爽,我从小到大,还没见过比你更不要脸的人。”
“过奖。”
“你借我的蛊虫去吃人,还说是帮我养虫子?”
“事实就是这样嘛。你那些蛊虫整天关在布袋里,多闷啊。出来透透气,吃顿好的,回去精气神足了,对修炼也有好处。”
陈朵朵在电话那边被噎得说不出话。
她发现一个要命的问题,曹之爽的歪理邪说,她竟然找不到反驳的点。
不是因为他说得有道理。而是因为这人不讲道理的方式太独特,你跟他辩,跟他掰扯逻辑,他就换一套说辞,永远有话接。
“你在哪?”陈朵朵问。
“你在哪?”曹之爽反问。
“我还在金盛宾馆。”
“等着,我过去找你。”
曹之爽挂了电话,洗了把脸,换了身深色衣服。出门的时候在院子里碰到曹大山。
“爸,我晚上有事,可能不回来了。”
“啥事?”
“谈生意。”
“哦,去吧去吧。”曹大山挥挥手,没多问。
曹之爽开车来到了县城,到金盛宾馆的时候下午两点多。
他没走前台,直接绕到宾馆后面,从消防通道上了三楼。
307房门关着。他敲了三下。
门从里面打开一条缝。陈朵朵的半张脸露出来,眼睛上下扫了他一遍。
“进来吧。”
房间收拾过了,碎掉的水杯已经清理干净,床上被子叠了,布袋放在枕头旁边。
陈朵朵穿了件白色短袖和格子短裙,光着脚踩在地毯上,脚趾头白白嫩嫩的。
曹之爽扫了一眼房间,在椅子上坐下。
“虫子呢?”
“你倒是直接。”陈朵朵盘腿坐到床上,抱着布袋,上面蹲着小黑,“先说清楚,你要吃谁?”
“你不需要知道。”
“我得知道。”陈朵朵的表情认真了:“我的蛊虫吃了人,蛊虫体内会残留对方的血肉精华。万一你吃的那个人身上有什么奇怪的毒素或者灵气残留,反噬到我的蛊虫身上,那损失可就大了。”
曹之爽想了想,这话在理。
“一个普通人。没修为,没灵气,就是个医生。”
“医生?”陈朵朵歪头看他,“你杀医生干什么?”
“这医生坑了不少病人的钱,还想套我的配方。”
陈朵朵没再多问。她能看出来,曹之爽不是那种随便杀人的人。能让他动杀心的,一定不是什么好东西。
她把布袋解开,手伸进去,掏了半天。
布袋里传来窸窸窣窣的骚动声,好几只虫子在里面爬来爬去。
陈朵朵的手在布袋里翻了一阵,掏出一只。
虫子有小指头长,浑身漆黑,六条腿,嘴巴两侧各有一根须子。
看着跟放大版的蚂蚁差不多,但仔细看,牙齿的部分反着金属光泽。
“这是噬骨蚁。”陈朵朵把虫子放在掌心:
“它专门吃血肉骨骼的。一只噬骨蚁十分钟之内能吃掉一个成年人,包括骨头、头发、指甲,什么都不剩。吃完之后排出来的废物跟沙土一样,用脚搓两下就散了。”